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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章 生意(第1页)

下午,成群结队的游客们来到了长街,长山的山民听见动静,也拿着家里的存货过来趁机捞一笔。原本游客们虽是慕名而来,可看着架势也担心自己被宰,就矜持的很。可没想导游把他们带来了之后,就笑呵呵的不理会了,自己跑酒馆里喝酒,找那个美艳老板娘聊天去了。到时间自动集合就可以。游客们矜持了一会儿之后,就还是被长街的店铺给吸引住了。

失物招领铺里被流光流萤摆了很多玉石制品,金银饰品也很多,都精致无比。价格还很亲民。很多游客都抢似的购买,因为游客中一位玉器老商人最先进来,然后惊呼一声,就开始不要钱似的疯狂采购。这下子就成了不用问真假的大抢购了。流光流萤都忙着拿货包装,老彪帮着收钱。越人歌抱着小九坐在柜台后面的台子上,笑眯眯的看着。

“闺女啊,一会儿咱们网购去,爸爸给你买新衣服穿~~~咱们这里便宜的快递不送,送的快递都很贵,完全就是趁火打劫,看不起山里人!!咱们直接全球购,包邮~~~”越人歌嘀嘀咕咕说个不停,没本钱的买卖,纯利,当然花的开心了。

“请问,这个,多少钱?”一个从打扮穿着上看不出实际年纪的女子,举着一双象牙筷子,走过来隔着高高的柜台,问越人歌。

越人歌笑容收敛,让琉璃抱着小九,站起来,看着这个女子,“果然今天会有贵客登门呢。。。。。。”

女子被眼前美丽的男子这么说了,脸上泛起一丝红晕,跟着一笑,嘴角的笑纹出卖了一点她真实的年纪,“谢谢,称不上贵,就是俗人一个罢了。。。。。。”说着再次举着象牙筷子问,“这个,请问多少钱?我带的现金不够的话,刷卡可以吗?”

越人歌伸手,女子犹豫下,把筷子递给了他,“您想要这双筷子,是因为您曾经有过一双一样的吗?”

女子笑容僵硬了一下,拢拢头,没回答。这是很失礼的问题了。

越人歌指指门口,“我这家铺子,名为失物招领铺,卖的就是老物和二手货。也就是说,这里大部分都是别人用过的或者丢失的东西。而很多人遗弃了失去了,却不甘心的,想要找回来,所以我才开了这家铺子。。。。。。”越人歌特别温柔的,好像说着知心话一般,和女子诉说着自家店铺的来历。

女子情绪微微放松了下来,笑了笑,“您年纪轻轻,真是有心了。实不相瞒,我确实有过这么一双筷子,和这双筷子一模一样,真的一模一样,是我母亲的嫁妆。后来被人偷走。。。。。。我当时年轻,不在意,现在年纪大了,就越想越后悔,所以就一直想找回它。。。。。。”

“可是,它或许并不是您想要的那双筷子啊。。。。。。”越人歌瞄了筷子一眼,你等不及了吗。。。。。。。

“我知道,我知道它不是。。。。。。”女子眼神黯淡下来,“可是,这双筷子真的和我的那双一模一样,请您一定卖给我,价钱您说。。。。。。”

越人歌转了筷子一下,看着女子的眼神也跟着筷子转了一下,心里叹口气,“可以卖给您。”随后就把筷子取出来,双手递给女子,“您既然说价钱随便我开的话,那您就把您身上一件不属于您的东西和我交换吧。”

女子一愣,反应过来之后,刚要接过筷子又迅缩回手,赶紧翻手包,找了找,拿出了一只钢笔,“这是我朋友放在我这里的,可以吗?这是名牌货,虽然不见得比得上。。。。。。”

没等女子说完,越人歌就把筷子放在她面前,拿过了钢笔,“成交。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再来。”

女子再次一愣,抓起筷子捂在胸口,就快步走出了店铺,消失了身影。而店铺里其他的顾客,仿佛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交易一般,都在如常购物。

越人歌把钢笔举到面前,“它走了,你来了。不知道多少年,你才能等到你的主人呢。。。。。。。”回身交给琉璃,“放回去吧。”接过小九坐了回去。

琉璃拿着那根钢笔,看了看,钢笔上已经染上了越人歌的灵力,有了一丝波动,这是妖化之后,接受了越人歌的收留,也想得到越人歌的帮助。他每次看见这种事,心里说不佩服越人歌,那是假的。人类之中灵力最强的人君,有着凡的能力,一双手,可以赋予万物万种可能。或者说,更像是一个媒介。。。。。。。凡是来到失物招领铺的东西,都是在人界自我妖化之后,有了灵智的妖物。。。。。。

而这些人界的妖物,和妖界的妖物,是完全不同的。。。。。。且,只有越人歌一个人类,知道。。。。。。这些自我妖化的妖物,都有盛大的各种的情感。。。。。

没有灵力或者灵力低微的普通人类,进了失物招领铺,只会看见越人歌摆出来的,想卖掉的东西。就好比今天的玉器和金银饰。而如果有谁现了不同的东西,那就说明,越人歌收集来的失物,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因为只有真正的主人,才能看得见它。就好比只有女子一个人现了象牙筷子。。。。。。

琉璃记着,那双筷子是四年前,越人歌从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那里换来的。那男人换走了他的结婚证。。。。。。。这么说来,那个破破烂烂的结婚证上的女子,似乎和今天这位年纪很大的女子,长得一样呢。。。。。。。

筷子妖化之后,一直在哭。被流光骂也不停。它总说它想家想家,筷子的家,不就是筷子笼吗?琉璃放好了钢笔的一瞬间,货架上的钢笔就消失无踪了。琉璃拍拍手,回到了越人歌身边,“所以那双筷子的主人,是那个女人吗?她味道很不好,年纪肯定很大了。。。。。。不好吃。”而且重病缠身,已经要死了。。。。。。

越人歌没理后面这句话,只回答了前面那句,“不是她。是她母亲。筷子想回去的家,就是她母亲生前居住的地方。也就是那女人现在住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的?”

“味道一样。”越人歌抱着小九,“今天还挺省事的。和平解决了。我带小九出去玩会儿,你留下看店,别让妖怪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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