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酒吧。
天字号房间,
是一间装潢奢华至极的包间。
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地面全都用金砖铺设,金光灿烂,非常刺眼。
仅仅这些还不够,
就连电视机边框,茶几,椅子,沙,门,清一色全由黄金打造,
不知道的还以为来到了皇宫,奢华到让人叹为观止。
此时,梁胖子等二十多个染着五颜六色头的小混混恭敬的立在一旁,大气不敢一出,非常安静的看着对面的中年人。
他不是别人,正是龙虎社的龙头龙爷。
身穿一件唐装,
拿着一个麦正在唱着他最喜欢的一歌:
天挡不住眼界,地埋不掉我步伐,
……
我踏天涯路,天命要把我践踏,
不做随风飘的沙,
不做秋叶上的蚂蚱,不坐待冬雪融化,
敢问,
谁敢在我生死造化
……
“吱!”
门被人突然推开。
平头男子走了进来。
“砰!”
龙爷抓着黄金镶边的麦克风砸在了平头男子脑门上,一下子砸出了血来,
吼着,“艹!老子说了多少次了,进来先敲门,你特么脑子被狗吃了吗?一点记性都没?”
平头男子低着头弯腰道,“龙龙爷,刘凡找您!”
刘凡?
哪个刘凡?
龙爷一愣,烦躁道,“老子不认识狗屁刘凡,叫他滚蛋!”
“砰!”
突然,
一人一脚把黄金门踹碎,走了进来。
“嗯?”
龙爷一怔,朝门口看去,却见黄金大门居然裂开,
脸上的肉抖的几乎要掉在地上。
“我的黄金门啊,这可是我的黄金门啊,居然……”
气炸的龙爷立刻顺着那只脚往上瞄去,
那是一个年轻人,
年约三十。
二十多个混混们也纷纷看去,脸上露出了震撼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