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嚎啕大哭,哄都哄不住的时候,你再看可不可爱。”
“啊……那算了!”
“哪个是斯佩瑞恩?”
“左排第三个,头戴花冠的金幼崽,眼睛和精灵王一样,都是绿色的呢!”
“他吃饭的动作好斯文,一点都不像其他幼崽,满嘴是屑。”
“听说他的精灵语学得不好,日常口语及格了吗?”
“放心,现在他还小,智力不足,等他长大一点,就会突飞猛进了。”
“没错!不会说十种以上语言的妖精,不是一个好妖精。”
舒黎一边啃水果,一边耳听八方,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精灵王、崽崽、十种以上。
他抬起左手,摸了摸头顶的绿色花冠。
有这个在,不想出名都难。
不过,舒黎自小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性格乐观外向。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学校里的名人,只因上头有三个比他优秀的哥哥。每当别人拿他和哥哥们比较时,从不自卑,反而以此为荣。
穿到异世界的第一天,被精灵王祝福,注定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
一开始,舒黎有些不习惯,现在嘛,泰然自若了。
西特教幼崽精灵语的同时,会穿插一些趣味横生的传说故事,渐渐地,舒黎得知,被精灵王祝福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
精灵王活了上万年,祝福的人,凤毛麟角。
他一个小小的妖精幼崽,得到精灵王的祝福,相当于开了一个外挂,以后学习魔法,事半功倍。
这等好事,怎能嫌弃?
高兴都来不及呢!
至于自己成为别人吃饭桌上的八卦对象,随风去吧!
吃完晚餐,夜幕也降临了。
艾莎带幼崽们回家,并嘱咐,明天一早在小广场集合,一起去学校报道。
幼崽们个个兴奋不已。
进入比孕育房更为广阔的妖精森林,看到各种各样新奇的事物,新鲜得不得了。三三两两地凑到一块儿,热烈地讨论。
红毛和白毛一左一右拉舒黎的手,往家的方向飞去,小嘴得得得,有说不完的话。
“杂货店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哦!”白毛侧着问,“斯佩瑞恩,狄西奥,明天放学了我们去逛杂货店吧?”
红毛酷酷地说:“我要去武器店。”
他在武器店里看中了一把银弓,虽然现在不会使用,但可以先拥有。
舒黎想了想,慢吞吞地开口:“防具店、乐器店。”
继内裤之后,他想要一双鞋子。
艾莎给了幼崽们衣服,却没给鞋子,到现在他们还光着脚丫子。然而今天,舒黎特地注意了一下少年妖精和成年妖精,现他们穿鞋子。
幼崽的自理能力差,不给鞋子以防丢失,无可厚非,但舒黎自认是成年人,应该穿鞋子。
至于为什么去乐器店?
他是音乐生嘛,天天听西特弹竖琴,早就心痒痒地想学了。
一把小小的妖精竖琴,音质竟比原来世界的百万乐器还好。
舒黎喜欢音乐,决定以后走艺术路线,从小便使用最好的乐器。十三岁生日那年,舒父在一场国际拍卖会上,拍了一把价值五百万美元的小提琴。
拿到小提琴,舒黎爱不释手,珍惜得不得了。调好音后,轻轻地拉弦,清澈的音质听得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宛如天籁之音!
那把小提琴,至今都是舒黎的心头宝。
如今,听过妖精竖琴的美妙音乐,他方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妖精和精灵不仅是天生的语言学家,更是天生的音乐家,擅长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