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
“儿啊!!!”
“大、哥。”
三尺清锋,一剑透胸,当真是手起剑落,何等干净洒脱,快意决绝。温热的鲜血小溪般泊泊流淌,但我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只因我的心、我的身在三年前就已死去。
皱了皱眉,我努力聚拢着有些涣散的目光,放眼看去。剑长三尺三,剑身如秋水,阳光下闪着粼粼青光。我们名家的青丝剑,是名剑山庄的权利象征,我曾经握了它整整三年。
顺着剑锋向上一路看去,握着剑的手纤细白暂,秀腕上带着一串水晶手链。白狐皮披肩,白衣白裙,只是那如画容颜,在我眼里已是一片模糊。或许是我失血过多,也或者,我从来都没看清她,她也从不属于我。
一个勾引外贼,把武林弄得一片腥风血雨的****,阴谋败露。恼羞成怒之下,当着所有的人,一剑结果了自己的丈夫。
这算得上大奸大恶,十恶不赦了吧。
那么,自然该有大侠来维护公理,铲除败类。
“彩衣!今天你别想离开名剑山庄!”,中气十足,义正词严,果然有名侠风范。
我的好弟弟哦,二十多年来,你总是那么善于把握时机。一步步向上迈入万人敬仰的圣殿,同时一步步把你的亲生哥哥踩入地狱。
模糊的意识中,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轻,灵魂仿佛脱离了这幅躯壳,脱离了那轮椅对我多年的禁锢,像鸟儿一样,自由的翱翔天
际。
我叫名晨,昔日名剑山庄的大少爷和曾经的继承人。我还有一个弟弟,今日的武林神话和名剑山庄庄主,他叫名剑。
弟弟比我小六岁,那时候我们的感情很好,天天形影不离。作为名剑山庄的未来继承人,我五岁就开始练剑,弟弟最初的剑术老师就是我。
坦白地说,弟弟学剑的天赋的确很高,我用三天才能领悟的剑法,他一天就可以。也许这就注定了,他比我更适合执掌名剑山庄。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先后铲除了等很多烈火老祖、八臂飞狐等许多黑道高手,在江湖的名望也水涨船高。那年八月,名剑山庄广发武林贴,三山五岳的英雄豪杰齐集庄内。当着所有的人,我跪在名家列祖列宗的牌位面前,正式从娘手里接过名家权利的象征青丝剑!
欢呼,鲜花,美酒,鞭炮,少女的如花笑靥。在很多年后,残废的我躺在冰冷的床榻上,回想起这一幕,只会觉得那不过是一场绮丽的美梦。
好春guang,梦一场。
那夜弟弟来找我,我们兄弟把酒言欢,喝了很多很多。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很有节制的人,真没想到他有如此海量。
三年后的秋天,江南武林的头面人物齐聚名剑山庄,请求我出马,去追捕一个独行巨盗。他叫王小二,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但他做的案子比江南所有巨盗加起来还要大,还要多。并且每做一件案子,
他会特意留一个活口并斩去那人的一手一足,用以在江湖上显示威风。
我知道这种人不好对付,他们根本不认为杀人劫夺是错事,反而认为这些作为正好证实了他的强大、成功,以为自己是神。
要杀他们,需要绝对的实力。
以名剑山庄的能力,我很快就找到了王小二。真是人如其名,他是一个无论外表和相貌,都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若不是感应到他身上的杀气,我真的会认为这就是一个每日行走街头跟你擦肩而过的云云草莽。
我们两个人就在西湖畔大战一场,青丝剑对墨玉剑。尽管早有准备,可是王小二展现出来的实力,依然在我的想象之上。
不过没有关系,我是堂堂名剑山庄的少庄主,未来的武林盟主,怎么会被一个贼打败。
一百招过去,我渐渐的占了上风,但王小二依然负隅顽抗。围观的人开始躁动,堂堂名家大少爷,未来的武林盟主,怎么会连一名小小的强盗都拿不下?一些市井无赖和泼皮开始起哄。
名剑山庄岂容这些宵小玷污?我真有些恼了,尽管这么打下去,五十招内足以杀了他。但我还是用上了杀手锏青云独步!
趁着他招式一老,我手腕一带,青丝剑划出一道弧线,对方会误以为我要变刺为削,必然护住中盘。但接下来我会突然放手,接着转为左手换剑,一剑挑了他的咽喉。
这一招我秘密苦练多年,
无论何等高手,猝然之下也难逃我的雷霆一击。
我甚至可以想到,当我一剑得手,转身翩然离去后,会投来几多花季少女艳羡的目光。
剑光流动,噗,随着剑锋划破衣服,刺入肌肉的声音,我惊愕的看着自己肋下涌出的那一大片血污。
到下的人竟然是我???
王小二不但准确地判断出我的招式轨迹,并且在左右手换招的一刹那,抓住这青云独步唯一的破绽反败为胜!
这究竟是是神的眷顾,还是他对这招早就了然于胸,就等着请君入瓮。
当啷,青丝剑落地,我双腿一软,无力的到了下去。
名家的大少爷,众目睽睽下,被江洋大盗击败、、、、
脑海中突然漾起一个声音:我的武林生涯结束了。
本文隶属林青霞电影黑暗大系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