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到空间时,房间屏幕内的任务竟然有了两个,她可以二选一。
这还是头一回她能有选择的做任务。
一个都市言情替身文学,虐心虐肝的,梁秋月看了一眼就放弃了,遇到那种傻逼男主,她恨不得一拳打在他的俊脸上,让他看看花儿为什么那么红。
第二个是都市都市异能种马文。梁秋月把书大概翻了一遍,拳头也硬了。
这本书的男主让她无力吐槽,不,准确的说是写出这本书的人让她不知道说啥好。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油嘴滑舌的普通穷屌丝大学生男主在得到了透视眼这个金手指后一路扮猪吃虎一路装逼一路发财收后宫的故事。
前期是都市异能敛财文,中后期武侠玄幻,后期直接神话了,主角牛逼到可以开天辟地。
后宫从头收到尾,人数已经多到她数不清了。她只想说一句,一年365天,每天一个,排的过来不?
系统说:“后期的内容宿主不用看,那种高等世界也暂时衍生不出来。”
梁秋月点点头,“任务是什么?”
系统:“回收书中男主的透视眼。”
梁秋月歪歪头:“这是作者创造出来的东西,又不是你们的,为什么要回收?”
系统没有给她解惑,梁秋月也不再问,反正她就是个干活的。
这个任务也挺有意思,回报比替身文学高多了,她表示接了。
这任务和上个世界回收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
“宿主,还要
不要买药水?”
梁秋月顿了顿,想起傅砚,摇了摇头,她是想把他记住的。哪怕知道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也想在心里留个念想。
魂体一闪,梁秋月的魂魄进入了任务世界。
“啧,这么勤快。”感知到她离去的人轻轻摇头后也跟了去。
此刻正值夜晚,梁秋月躺在华丽的大床上,默默接收着原主身体的信息。
原主名字为洛明珠,一个珠宝商的千金小姐。
但这千金小姐,不过才当了几年而已,因为她在被洛家找回去前,一直过的是苦日子。
不过洛父洛母心疼从小被抱错找回不易的女儿,待她很好,这也导致她的性格越发娇纵。
洛明珠这个名字,她有很深的印象,也是男主后宫中的一员,在男主心中有着“红玫瑰”之称,她长相明艳动人,身上那股娇纵的劲儿更是深得男主心。
她能用这具身体也是因为原本的洛明珠觉醒了自己的意识。
明明她一个骄傲美丽的千金大小姐,竟然会被一个油嘴滑舌的穷屌丝吸引,仿佛中了魔咒一样,还不介意和其它女人共侍一夫。
在她和其它女性角色一同透支自己的生命助男主破入小玄界陷入昏迷之前,她都是懵的。
她很不可置信,这么一个后宫成群的男人,她喜欢他哪里?他哪里值得她付出这么多?可就是很奇怪,明明自己一边觉得不对劲,一边还继续和林开在一起。
洛明珠传到她脑子里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