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
“回去!”
这一声回去,是徐明江压着嗓音吼出来的,他双眼微红,眼里神情阴鸷,显然是气愤到了极点。
魏姨娘被老的小的一吼,越委屈的不行,只得咽下不甘往回走。
顾念浓待人群散去之后,这才与荣景道“大少爷,可曾听过千金买马骨这个典故?”
荣景点头,他喜马,自然也知道这个经典典故。
顾念浓便幽幽道“想必大少爷对我们的来历也是很清楚的,我们一家子初来乍到,没个认识的人,也不知市场物价如何,若是不先让人去打探一番,如何做买卖?”
“那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
“那日集市上,不巧就有人想要以我家的马,来赚取大少爷的银钱,既是做生意,何苦让中间人赚了好处,因而我才让家中子侄去集市上散播消息的!”
“那若是我不买呢?”
“您不买其实也没关系的,但您已经看过了,多少会对他们有些震慑作用,不用担心他们做的太过!”
荣景怔怔看着她,合着那日不管自己买或是不买,只要去他们跟前晃一圈,他们都能得些好处的。
当然,好处远不止如此,顾念浓那会心里盘算着,要是荣景不买,她也得拿着马被荣景挑过的噱头说事。
名人效应嘛!
不然为啥都喜欢重金和那些名人合影留念。
“那你告诉我,一个铺子明明地段不错,所售物品也极好,价格也相宜,为何就是无人光顾?”荣景追问。
荣景喜欢做生意,但城主府显然是没人教他这个的,他曾经和善于做生意的栗特胡人来往,想要向他们取经。
天生就是生意人的栗特胡人,跟他推心置腹把酒言欢之后,成功从他手里坑走了大笔银钱,结果当然是啥也没学到。
若是换个人,自此就对生意人恨之入骨,不屑与之来往了。
偏荣景不一样,他就觉得一定是自己学艺不精,才被人坑骗,反而越挫越勇,励志有一天,要翻过金微山,将生意做到栗特胡人的老家去一雪前耻!
永财对大少爷这个癖好颇为头疼,作为城主府的嫡长子,您难道不应该想着开疆拓土,再不济也是安定民生吗?
为啥就非得想着做生意呢,城主府又不缺钱,何况夫人待大少爷向来宽厚,银钱方面从来只多不少。
只能说,大少爷是吃饱了没事干闲得慌!
这个问题对顾念浓来说,自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从商多年,从小摊贩做到集团上市,要不是她精力有限,都可以学着人家出个什么营销策略之类的了。
“如大少爷这么说,地段、质量和价格都没问题,那这问题,大概就出在人身上了!”
顾念浓不想平白得罪人,便又补充道“大少爷,可有细细去看过自家铺子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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