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校尉正在睡大觉,听了姜雪时的名字,吓得差点滚到地上。
姜雪时一身土灰色铠甲进去的时候,刚刚还在翘着二郎腿于草垛后边聊天的火头军赶紧去屋里穿上自己的军装,她的名字可谓如雷贯耳。
有了上回的教训,今日已经整改了许多,起码不是大部分出去放马运粮食,有一大半人还停留在沙场练骑射、刀枪……
“将军,您今日来怎么不提前通知下官,下官也好准备好饭菜招待您?”赵校尉小跑着过来见礼,心都要跳到嗓子眼。
姜雪时不跟他嬉皮笑脸,冷酷道:“你打算用什么招待?”
赵校尉一时语噻,“额~昨日侦察兵在山上碰到了几只野兔,不知被什么动物给咬死了,下官想着孝敬将军没敢吃,还让人放在火头营那儿吊着风干。”
姜雪时冷哼一声没有作答,看了眼他的脚,“赵校尉鞋子穿反了,估计是刚起来吧?午时未到呢,就开始休息了?将你眼角的脏东西洗干净了再来见我!”
赵校尉低头一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灰溜溜的回去了。
姜雪时见几个士兵有气无力的操着兵器演练,颇为不满,准备亲自示范。
“你们在唱戏呢,这枪出去丝毫没有力气,能杀人吗?”
说罢,她抢过红缨枪,眼神坚定的右手握枪藏于身后,九尺长的枪像一条巨龙般稳稳刺出,“虚晃一枪可扰乱其心难以防备,若距离有把握,可使出全力直直插入。学会了这一点,还得学会反手握枪,转枪……灵活运用它来保护我们自己,在战场上你不只有一个敌人,很有可能是四五个甚至更多,所谓单枪匹马便是有马在胯下,枪更能挥它的作用。练得好,你们有机会活命,更有机会立军功,有朝一日也能当上将军,练不好,不仅永远只能当一个小兵,在战场上也只能当肉盾。”
她边打边说,直将周围的人看呆了,她出手不仅铿锵有力,气势如虹,那枪是想打哪就打哪,而他们只能打到眼前能看见的地方,并且动作迟钝。
丢回枪,她又去了别的地方巡查。
赵校尉跟在她身边,大气不敢喘,生怕她一个不满意真的把自己的校尉之职卸了午饭也没吃,肚子也一直在叫唤,却不敢再提一个字。
一大圈逛下来,足足用了两个时辰,天空中开始下雨了。
“赵校尉在军营多少年了?”
“回将军,八年!”
“可有参加过什么战役。”
赵校尉一脸窘迫,还是照实说了。“不曾参加过,都是……都是以前的校尉赏识,我不仅酷爱习武并且饱读兵书,就推举了我。”
姜雪时笑着说:“这我倒是没看出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可记得?”
赵校尉一脸惶恐,调整好情绪对答如流:“瞒天过海,围魏救赵,借刀杀人……”
“偷梁换柱作何解释,又出自什么典故?”
“啊这……这个……可能是将敌军换成自己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你读了这么久的兵书都不懂其意,可见前面的校尉只考查了你的背诵,并未使你真正了解兵书的含义,若到了战场上由你做了统领,这将士们可谓白白被你牺牲了。我今日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然你这校尉也不要当了。”
“谢谢将军,属下一定痛改前非!”他跪地满满的悔恨。
以前的将军巡查,只需要拍个马屁送点礼便成,没曾想她却来真的。他考虑到这或许真的是最后一次机会,也不敢再耍什么歪心思了。
姜雪时也知道他们现在难堪大任,也是矮子里头挑大个,若真换了他,下一个难免不会像他一样。最终一顿饭也没吃上,她就冒雨离开了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