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基哥你说吧!”王大力说,他也不喜欢磨叽。
老基想了一下,像是在组织语言,“是这样的,大力兄弟,上次看了你跟黄大黄二的比试,我是由衷的佩服!像你这样的身手,留在老秋那边,实在是浪费。
“我承认,现在时代变了,打打杀杀那一套是有点过时了,但是自古以来,地盘不都是打下来的吗?
“既然他老秋不要你,那是他的损失。大力兄弟,我的意思是这样,有钱大家赚,你到我这边来,我把逍遥宫的股份,让百分之五的干股给你,怎么样?”
王大力听姐姐说过,金色年华一年的净利润有七八百万。
逍遥宫的规模跟金色年华差不多,而且生意应该不比金色年华差。
也就是说,自己一分钱不投入,一年就能分到四十来万,这个条件还是挺诱惑人的。
秋国荣高薪聘请自己当保镖,一年也才二十多万。
而且,那是打工,这是当老板,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当然,这跟拿钱投资不一样,老基给的是干股,自己必然要为他做事,说起来也跟打工差不多,只是变了一种支付工资的方式而已。
他也知道,老基在东莞不只有逍遥宫,这对于老基来说,并不是太大的损失,他花这点钱,得到的却是一个称心如意的人才。
王大力还没回答,梅姐就故意酸溜溜的说“基哥对大力兄弟真是大方,我们想入股还入不了呢!”
老基坏笑着对梅姐说“你当然入不了股,你没那玩意儿!”
梅姐嘟嘴,用手扇了一下,“讨厌!”
“怎么样?大力兄弟,我这个人爱财也爱才,有钱大家赚嘛,是吧?”老基说。
王大力端起面前的酒杯,“好,既然基哥瞧得起我,那我就干了!”
“好,爽快!”老基也端起酒来,跟大力碰了杯。
两人一仰脖子,都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接下来的气氛就活跃多了,梅姐先敬大力一杯,然后是黄大,也跟大力干了一杯。
黄二在黄大的劝说和影响下,也主动的向大力敬酒,大家越喝越高兴。
就这样,王大力成了老基那边的人,而且还是个有股份的小老板。
但是,情况却没有王大力想象中那么美好。
老基让大力当逍遥宫的保安部主管,负责逍遥宫的安全,其他的事并没有让他插手。
而且,很多时候,老基在外面遇到事情,本来跟逍遥宫无关,甚至是别的店里出了事,也让他去处理。
所谓的处理,无非就是用武力对付那些捣蛋的人,打得他们服气。
做夜场的,随时都会遇到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所以打架闹事时有生,只要王大力一出现,就没有搞不定的事。
加上老基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关系自然是过硬的,就算王大力把人打伤了,照样不会吃官司。
渐渐的王大力也明白了,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家既然一年在自己身上花了几十万,那肯定是要得到相应回报的。
他记得书上有一句话,叫“兵者,凶器也”,其实自己就是老基的凶器,为他打打杀杀,清除障碍而已。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就是一介武夫,能够这样已经算不错了,要想有很大的作为,除非有强大的野心和雄厚的资本。
野心倒是有,资本从哪里来?
既然都已经干了,那就尽量干好吧,往后的日子还长,说不定将来会有更好的机会呢。
夜总会这种地方,注定了不会干干净净,为了盈利,老板们不得不带颜色经营。
这个王大力也能理解,客人们累了一天了,找个地方放松一下也是应该的。
辛辛苦苦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日子好过一点吗?你夜总会里没点颜色没点乐子,人家凭什么要来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