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格格大马金刀坐镇,一副反腐架势。
账目繁多,记录凌乱不堪,天山部落在二十一部中,实力跻身上游,劫掠来的财富众多。
所有人都以为,没个十天半月,不会有结果。
然而很快他们发现错了,那堆积如山的册子,在那位“军师”手中,好似庖丁解牛。
很快理出头绪,计算明白,甚至详细到,将每一笔物资,追究到个人。
登时,天山部的将领们浑身发冷,如丧考妣,只一个下午,被降职的军官就多达二十。
记过人数数十。
而这,还是齐平刻意压低了能力的结果。
其格格全程目睹,从一开始的惊讶,欣赏,到后头如获至宝。
b而营中许多人都知道,族长抓了个极厉害的“军师”。
直到日暮,齐平放下毛笔,揉了揉并不累的手腕,抬起头来。
只见门外已擦黑,敞开的双扇木门外,月光洒下,檐下灯笼亮起,夜色静谧。
主帅房间内,宽大的桌案上,摆着诸多账册,身旁一灯如豆。
一张红木大椅上,系软甲,裹着黑色披风,棕色皮肤的混血美人大马金刀坐着,身旁倚靠着只狼牙棒。
用手拄着下巴,但头一坠一坠的,好似随时要睡过去。
用七彩绳绑着的发辫垂下来,额头上的银色佩饰于灯火下反射光弧。
“啊。”其格格头一坠,醒了,抬起头,就看到齐平正看过来,揉了揉眼睛,说道:
“这么晚了啊,军师啊,要不今天就先算了。”
齐平点头:“好。”
其格格站起身,旁若无人地伸了个懒腰,由衷赞叹:
“军师真乃神人也,此等……此等壮举,让本将军叹为观止。”
她试图表现的有学问,绞尽脑汁模仿中原人用词。
齐平看了她一眼,忽然说:
“将军,我虽在中原,却也听过些草原上部落的事,听闻其余部落对奴隶动辄打杀,天山部相较好些。”
其格格笑了笑,说:
“确有此事,恩,其实我知道,你们凉国人对王庭心怀仇恨,很正常,要是有人跑到我家里劫掠杀人,我也恨不得生吞了对方,我天山部不嗜杀,一是部落信仰缘故,二是……
();() 这也是大王的命令。
莪们要的是占据西北,甚至更大的地方,扎根下来,而不是劫掠一番就回去,这样的话,就不能对你们这些俘虏太残暴,否则如何得民心?”
顿了顿,她声音低沉了几分:
“可惜其他部落大多阳奉阴违,在城中还规矩些。
可一旦离了城,就把大王的命令丢到一边了,呵,所以你们运气的确很好,撞上了我们天山部的,若是遇到大泽部……
就你这清秀的样子,恐怕早被糟蹋了。”
??
……齐平自动将后半句话忽略,心中思忖,所以草原王的战略意图还是很明显的,但各个部落并未严格遵从……
由此可见,整个蛮族内部其实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矛盾众多,这是可以利用的点。
齐平好奇道:“将军和我说这些……”
其格格笑道:
“你是聪明人,我阿爹曾说过,与聪明人打交道,不要说那些愚民的说辞,许以利益才有用,我知道,你眼下为我做事,也是为了保命,也许心底恨不得杀了我……
没关系,本将军喜欢人才,也不怕你逃了,说这些,是告诉你,王庭要的是扎根。
所以,你这样有才能的,只要听话,跟着我,日后非但不会有性命之忧,还可以有荣华富贵。
等打下凉国,封你一个大官当也不是难事,甚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