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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切都在于飞身上(第1页)

自1983年以来,加里·史密斯一直为《体育画报》工作,可以说是画报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7年来,史密斯平均每年至少为画报撰写四篇长篇人物专题文章。

他有14篇文章入选了《体育画报》的世纪精选,是所有作家里最多的,其中,他在1996年为泰格·伍兹所写的文章,被评为2o世纪最佳体育文章。

一直以来,史密斯都是体育界最有影响力的作家。

如果不是因缘巧合地来到西雅图度假,也许他根本没有机会听到于飞的名字,更不会起了现场看比赛的心思。

结果大大出乎史密斯的预料。

单论比赛质量,于飞今天的对手可以说不值一提,但见过无数巨星的史密斯认定了于飞是未来之星。

他决定对这个年轻人进行全方位的持续观察。

正好,他今年还要为《体育画报》写一篇文章,编辑让他自由挥,他正愁找不到题材。

于飞出现了。

天赋异禀,进步神;

横空出世,璀璨如星;

亚裔美国人的身份可能是于飞身上最独特的标签,这让他拥有了伍兹式的特殊标签。

同时,他像那些纵横体育界的级巨星一样,拥有笼罩房间的能力。

这一天,史密斯没有主动上去和于飞打招呼。

比起近距离地接触于飞,他更想看看这个孩子在名人的压力面前是如何表现的。

这也是衡量明星的标准。

大约四年前,纽约高中篮球界同样出现了一个名叫里奇·帕克(rinetbsp;parker)的篮球奇才,他本有大好的前途,却在成名之后胡作非为,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犯了弓虽女干罪),以至于身败名裂,前途尽毁。

史密斯没想到的是,打出了一场漂亮的比赛后,于飞没有急于和那些远道而来的大学教练们聊天。

他甚至没有和人打招呼就走了。

仿佛现场这些人对他根本不重要。

“你好,教练,我是《西雅图时报》的记者,请问我可以采访一下弗莱吗?”

《西雅图时报》?那可是肯特城附近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了。

应付记者的是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的助教昆特·狄米欧。

狄米欧告诉记者:“不好意思,弗莱今天不会接受采访,因为他急着回家吃猪排饭。”

没有一个高中明星会拒绝大报纸曝光的机会。

可是,比起增加自己的曝光度,于飞更想赶着回去吃一顿史密斯不知何味的猪排饭。

从于飞的紧迫性,以及他所放弃的事务来看,可以想象他对猪排饭的重视。

然而,狄米欧并没有把话说死,他是个聪明人,“不过,如果你明天有空的话,可以来k-m,也许弗莱会同意跟你做个专访。”

聪明,专访要比赛后采访更加正式与严肃。

《西雅图时报》的记者同意了。

加里·史密斯没有出面,按照自己原来的计划,他默默地在一边观望,然后和那个时报的记者交流。

史密斯相信,本地的记者肯定比他更了解于飞。

史密斯想知道于飞还有哪些特别的地方。

那位时报记者笑道:“这个孩子最特别的是。。。他就像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一样。”

就像是被上天选中的人一样。。。

这句话拨弄了加里·史密斯的心弦,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泰格·伍兹的脸。

“为什么这么说?”史密斯问道。

记者说:“福来在十一年级之前是打排球的。”

这句话惊到了史密斯。

然后,记者又说:“年初的某一天,他现篮球更好玩,于是退出了排球队,转而加入篮球队,对于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如果要考虑职业前景,现在打篮球已经太晚,但是,就好像是篮球选择了他而不是他选择了篮球,他在短短几个月内便成为了全国前4o的高中生。看完他今天的比赛,我认为他完全具备全国前十的实力。”

“现在,你再想想这件事——他从今年年初才开始系统性地打篮球。”记者感叹道,“我认为这比哈基姆·奥拉朱旺的传奇故事更加耸人听闻。”

加里·史密斯更加坚信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他留在了肯特城,出席了每一场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的篮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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