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除了那个排名全美第45的十二年级生,对方球队的其他球员都是十一年级生。
这么组队的原因很简单,十二年级生想打造一人球队,这样就可以独揽球权。
可惜遇见了于飞。
在于飞的防守下,对方打出丑陋无比的比赛,单场32投7中,翡翠队以35分的巨大优势胜出。
但这场精彩的比赛并未吸引多少观众,因为专业人士基本被勒布朗·詹姆斯和塞巴斯蒂安·特尔费尔的低年级组的世纪之战吸引了注意力。
作为2oo3级仅有的两位受邀参加aBcd训练营的十年级生,詹姆斯和特尔费尔却以乎年龄的战力成为各自队伍的王牌。在这个时期,他们被视作未来nBa选秀大会的状元和榜眼,这两人的交手是不可错过的旷世决战。
就连于飞他们打完比赛都跑过去凑热闹了。
从场面来看,詹姆斯和特尔费尔的表现是不相上下的,数据上也是。
只不过,即使是于飞这个前世阅历不足的人,也看得出詹姆斯的前途远在特尔费尔之上。
特尔费尔是典型的纽约街头控卫,花招百出,擅长取悦观众,而詹姆斯明明小小年纪,却已有掌控球场的能力,视野出众,乐于分享球,看得出来他身边的人都喜欢为他打球。此时的他还没有未来那种“没有人帮我拉开空间我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习惯,也不会因为篮球在别人手上就原地叉腰。
然后,于飞注意到安东尼就在前排,他一直在给詹姆斯加油鼓劲,看得出来他们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像是铁哥们。
这么铁的哥们却没有在想要抱团的时候把天赋带到同一个地方?只能说还不够铁啊。
真要铁哥们,那还得是杜兰特和欧文那样,尤其是杜兰特对欧文的感情,那才是真的铁。
这场比赛以詹姆斯所在队伍的胜利,和专业人士们废话般的“这两个天才打出了一场完全符合预期的比赛”总结收尾。
然后,高年级组该去准备第二场比赛了。
于飞的翡翠队与安东尼的王牌队进场,场边,詹姆斯过来为王牌队加油,就像安东尼之前也旗帜鲜明地支持他一样。
如果说,詹姆斯和特尔费尔的大战是今天的第一场焦点战,那么于飞和安东尼的对决便是今天的第二场焦点战。
越来越多的球员、球探、大学教练向这边靠拢。
裁判简单说了下比赛规定和球场礼仪,就将球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