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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离婚女人(第1页)

一段时间的宣传推广确实有了些效果。渐渐有客户主动联系,还加了微信,都是各种各样的咨询,也有代写法律文书的。虽然都没能形成具体的案件代理,但起码让我有事情做。

最关键的是收入明显提高了。咨询仍然是每次2o到5o元不等,代写文书稍微高一点,这一个月下来,我的收入竟然达到了4ooo元,温饱问题算是解决了。

这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草拟一份为客户代写的民事上诉状,手边的电话突然响起。打开一看,是微信提示,验证框里写着:“请问是吴律师吗?有事请您帮忙。”

有人加我的微信好友,我喜上眉梢,又有活来了!

加了微信,看头像应该是个女人。“您好,我是吴诚律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吗?”我过去一条信息。

片刻的迟疑,对方回复:“您好,吴律师,我有些事情想请您帮帮忙,但是我不方便来律所谈,我们能在外面见面吗?”

有时候涉及客户隐私的问题,或是客户有其他原因,都愿意在办公室以外,客户认为相对安全、方便的地方谈案子,这种情况在律师行业来说再正常不过。

我当然理解,于是回复道:“我理解您的顾虑,也尊重您的隐私,您觉得什么时间、地点方便呢?我尽量安排时间配合您。”话不能说死,一方面给自己留有余地,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律师要面对众多客户、接手大量业务和案件,不一定能照顾到每一个客户的需求,于是这一次面谈会显得十分珍贵。这是我在实习的时候学到的。

晚上八点,工人路的咖啡厅。

对面坐着的女子三十多岁,肤白,略瘦,长。头很自然地垂下来,却遮住她半边侧脸。面色有些憔悴,眸子里有哀怨的光影闪烁。但恰到好处的淡妆让这些憔悴和哀怨奇迹般地化作一股落拓而优雅的气质,然后逐渐蔓延、弥散开来。水到渠成般自然。

她朝我礼貌地一笑,轻声道:“吴律师真年轻!”

她找我是为办事的,我不知道她是担心我的年轻,还是欣赏我的年轻。

我笑笑,坐定。单刀直入,“希望没有耽搁您的时间,说说您的事吧。”

她神情略怔,一闪而过,随即笑了。这一次的笑容里有了些坦然的颜色。

她叫白露,是市医院的一名医生,她老公叫罗健,市里某行政机关的干部。有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她的事情很简单,她想离婚。

“谈不拢?”我轻声问道。

“谈不拢”她微微苦笑,“想请吴律师帮帮我”。

我点点头,道:“那么白医生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什么想法吗?”

在离婚案件中,最好不要问及离婚的原因,想办法尽可能地达到客户的目的就好。这是冯主任教我的。因为我们不是情感顾问和家事调解员,我们只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法律服务。

白露淡然道:“财产的问题应该不复杂。有两套房产,都是我们各自的婚前财产。他是二婚,我是头婚。对于钱,我们都是各用各的,应该谈不上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债务。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有争执。”

我道:“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因为这个问题一直谈不拢?”

她点点头,神色有些落寞。

我接着说道:“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只能尽力帮您争取,不保证能成功,因为这涉及到你们各自的抚养、教育、管理的能力和条件。”

白露顿了顿,眼睛一直盯着咖啡杯里的汤匙。迟疑片刻,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说道:“吴律师尽力吧,如果实在无法争取抚养权,能尽快帮我把婚离掉也行。”她抬头看我,仍礼貌地笑着,笑容苦涩。

她的笑容突然让我有些难受。

任何一个女人在无奈和绝望的时候总会让男人怜悯,这是非常直观的感觉。仿佛一见钟情,突如其来,无关你的好坏,她的善恶。

我暗骂自己一句“该死!”,忙收拢心神说道:“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这需要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如果证据不够充足的话,需要两次起诉,时间可能会长一点。为了尽快达到目的,我们前期取证的工作要更加仔细和全面。您目前是否能够提供一些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说取证的线索?”

白露的神情有些黯然,“家庭暴力应该算吧。”她撩起垂下来的头,左边侧脸一片青紫。然后又挽起衣袖,两只手臂也有斑驳的淤青。“身上其他地方也有”,她苦笑着道。

我心里一惊,难怪她不愿意工作时间到律所来谈案子。但我心里知道,即便如此,这些也不一定能够作为家暴的证据,于是我问道:“他都是在什么情况下动手打你?因为什么?”

白露淡然道:“大部分都是在他喝酒之后,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

我接着说:“经常生吗?有没有报过警?或者除了你们还有谁知道这些事情。比如你的朋友,你们的邻居,或者家人。”

白露道:“我报过两次警,我的几个闺蜜也知道一些。”

我心里默默的思忖着:如果取证顺利的话,对于离婚来说这些证据应该够了。

各位看官,在此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

离婚一般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二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自行到婚姻登记部门(一般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成本较低,也相对简便,一般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的属于“好合好散”,不至于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二人对于离婚事项无法协商,或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到法院诉讼离婚。走到这一步,往往会让两个人情义尽毁,身心俱疲,从此形同陌路。

对于是否判决离婚,法院是通过证据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认定感情没有破裂,或者有和好可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因为感情是否破裂,一般很难有直接证据,即便有,取证也很困难。大多数证明感情破裂的基本都是间接证据,这就需要取证仔细、完备,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如果取证不足,难以证明感情破裂的,只能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进行第二次起诉,两次诉讼的时间间隔必须达到一年(《民法典》实施以前是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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